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第四章 后续监管/第四节 风险监管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风险监管制度,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隐患的市场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实施风险联动防控,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市场风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