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第四章 后续监管/第二节 协同监管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综合执法,两个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对同一市场违法行为都有监管职权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调整为一个部门执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