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七条已修改主要街路两侧严禁搭建临时建筑物。因整顿镇容镇貌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需要,确定搬迁或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搭建物,必须自行无偿拆除。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