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人才培养与引进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区政府应当建立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并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纳入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引进目录。编制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引进目录时,对涉及文化产业人才的内容,应当征求相关文化企业、文化行业协会的意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