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出口扶持第十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国际著名文化制作、经纪、营销机构合作,利用境外合作者的资金、技术和营销渠道,生产制作科技含量高、资金密集型的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展国际营销。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