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已修改实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