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科技成果转化规划和计划,定期编制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