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应当出席会议。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