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参加集体行使职权的活动。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