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已废止因当事人未依法及时申请登记,导致房屋登记机构仍依据房屋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办理登记,造成的损害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房屋登记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提交错误、虚假的申请登记材料,或者唆使他人冒充权利人申请登记以及申请异议登记不当、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