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用水计划和定额第九条已修改节约用水实行居民生活用水与非居民用水分类管理。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与行业用水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