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第七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应当向荣誉市民提供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关信息,与其保持经常联系,并加强对其事迹的宣传。授予荣誉市民的日常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