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一切单位和个人合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发展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品、文化展演、影视创作、民族风情旅游等文化产业。工商、文化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对兴办和经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产业的单位和个人,在收费、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