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民族团结,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和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