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开展传艺、讲学以及艺术创作、学术研究;(二)传授、展示其掌握的知识、技艺以及有关资料和实物;(三)申请保护、研究资助或者生活困难补助。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