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三章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由受让方向发包方备案一份,报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一份。以转让方式流转的还应当附发包方同意转让的书面答复。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