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六库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市容、环境卫生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广告、霓虹灯、招牌、电子显示器等,须经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