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六库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的城市规划区,是指六库城市建成区、城市规划控制区和怒江干流六库段两岸面山的绿化区、六库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本条例所称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指六库城市的规划与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