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