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曾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正面临家庭暴力的妇女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