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排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七条已废止污泥处置设施应当与污水处理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鼓励跨行政区域建设污水、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