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五十四条已废止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其接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管理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公安、人口计生、环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