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一条已废止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有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百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