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实施第二十条有效承办者在大型活动举办期间,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协助。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