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