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第二十条有效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的建立,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