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供水卫生管理第十三条有效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保证消毒设施正常运转,按照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对饮用水进行消毒。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