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扶贫开发规划和措施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扶贫网络信息平台,为农村扶贫开发提供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