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4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