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二节 建筑节能第三十条已修改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及时纠正和制止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行为。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