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承包合同管理机关处理承包合同纠纷,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仲裁。

对承包合同纠纷,应当及时处理,必要时可以裁决先恢复生产,后解决纠纷。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