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条例/第四章 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二十二条有效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