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积累资金管理条例/第七章 奖励与处理第五十一条已废止依据本章规定应当承担的交纳违约金的违约责任,除另有规定外,属于积累资金代管机构及其人员的,由代管机构用自有资金交纳违约金。代管机构交纳违约金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违约责任属于代管机构的,由代管机构负责人承担费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