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积累资金,实行有偿使用、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原则。

代管积累资金的业务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积累资金的融通,不属于对外营业性质。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