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积累资金管理条例/第五章 积累资金的代管第二十七条已废止乡合作基金会将积累资金内部有偿周转使用的具体业务委托乡农业经营管理站代为管理(以下简称代管)。乡农经站依据本条例,在乡合作基金会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代管积累资金。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