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积累资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积累资金的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各乡合作基金会根据需要可以自愿组成县合作基金联合会,共同研究积累资金管理的有关事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