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有效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客货营运车辆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其他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