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四章 专用停车场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住宅区机动车停放日常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