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