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