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港口条例/第四章 港口建设第二十七条有效省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组建或者委托特许经营机构组织开发建设公用港区。特许经营机构出租经营或者转让公用港区经营权取得的收入,用于港口设施的维护和港口的发展。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