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偿第二十三条有效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对被征收人提供保障性住房,按照实际搬迁的先后顺序确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