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四条已废止青年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助老扶残、扶贫济困、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科普宣传、科技推广、医疗护理、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