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