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风险隐患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幼儿园应当将有关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应急知识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应急知识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