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技能培训。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