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公安部门审批设立临时停车场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