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千元罚款。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