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第三十二条已废止道路停车泊位拟收取费用的,应当报价格部门批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停车需求在非繁忙路段施划适当的免费道路停车泊位。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