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漾濞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